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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9-06-03 新闻来源: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把建议意见办理作为加强代表工作的突破口,突出培训代表、协调部门、创新方法和加强自身四个抓手,注重建议提出、办理、落实和督办四个关键环节,大胆探索,主动作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一、抓代表,提出建议看深度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从基础工作抓起,创造条件,服务代表,确保代表提出有深度、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1、加强培训,让代表明确权责。换届后,针对新当选代表多、业务不熟悉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分两批对全市388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围绕人大代表如何行使审议权、议案权、建议权等议题开展专题讲座,帮助代表了解人大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加强履职培训,对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进行了专题辅导,让代表学会提出议案、建议的基本要领和方法,了解掌握提建议的角度和技巧,使提出的建议能够立足全局,表述清楚,书写规范,更加具有可行性。
    2、创造条件,让代表熟知政情。为了让代表熟悉民情、市情,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一是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每年年初对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名单作出安排,根据会议不同议题让相关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尽可让更多的基层代表参与审议全市的重大事项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专报告;二是坚持向人大代表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寄送《宝鸡人大》《人大信息》机关刊物,订阅《中国人大》《法治与社会》《民声报》等学习资料,定期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三是坚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让代表掌握、了解全市工作动态和社情民意,开阔眼界,增强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四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利用一到两周时间,集中登门走访代表,通报政情,了解代表工作生产生活情况、执行代表职务情况,面对面听取代表呼声和意见。从而使代表从“无话可说”变成了“有话要说”,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3、分类整理,让建议规范可行。针对每年代表大会期间新提建议较多、涉及面较广的实际,在交办、转办前,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分类整理。一是调查核实。人大常委会安排相关工作机构对一些重要建议,认真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数据,剖析深层次问题,探讨解决办法,充实建议内容;二是分类梳理。在会议期间,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收集到的议案逐条讨论,分类甄别,将内容相同的进行归纳合并,并根据相关内容,将没有立案的议案转为重要建议,交相关部门办理。三是规范完善。大会秘书处安排议案组对所有建议集中整理,力求建议符合实际,用词准确、书写规范,为办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抓部门,办理建议靠制度
  增强“一府一委两院”对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前提。经过多年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交办、督办、反馈、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为稳步推进办理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
  1、明确办理主体责任。每次市人代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交办,要求“一府一委两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主体意识。要求代表建议办理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同时,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任命干部和届中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推动承办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2、靠实办理工作责任。在代表建议交办中,承办单位能够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四个落实到位”,即:办理内容、时限,任务落实到位;具体负责办理的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办理措施落实到位;对一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对承办牵头单位落实到位。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中,做到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对于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创造条件有望解决的,要分期分批解决;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3、评议办理工作效果。每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审议,并将“一府一委两院”办理结果打印成册,在代表大会上发送到代表手中,让代表掌握办理情况,作为审议有关报告的依据。
  三、抓创新,落实建议重力度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方法,坚持开门办理,让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使建议办理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促进了办理质量。
  1、把提建议代表“请上来”。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督办代表建议时,把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请上来,分别到承办代表建议单位参加座谈会,面对面交换意见,对办理不满意的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争取使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把承办单位“派下去”。每年第四季度,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向各承办单位下发对建议办理进行“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入基层、深入代表,广泛征求代表对每一条建议办理结果的意见。对代表对办理结果明显不满意、答复不规范、正在落实解决的建议进行梳理督促再办理,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把办理结果“亮出来”。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作为常委会会议的一项议题。将每件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摘编成册,让委员认真开展审议,毫不忌讳地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专项测评,会后,将测评结果和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送“一府一委两院”,要求限期整改落实,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把办理先进“评出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机制。出台了《宝鸡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办法》,每年年底,由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或向代表寄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表等方式,让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重点对办前、办中、办后,办理结果、解决问题情况等进行直接评价,建议办理结果怎么样,让代表说了算。评价结果作为人大常委会对办理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
    四、抓自身,督办建议有尺度
  代表建议交办后,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适时开展督办工作,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发挥。
    1、规范办理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形成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详细规定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责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使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有章可循,办理结果有了明确的标准。
    2、落实包抓责任。代表的建议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凝聚了代表们的心血和智慧。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实行领导包抓重点建议和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对代表反映比较集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多次提出还没有完全解决的代表建议,每位常委会领导包抓不少于两件,并由各工委负责对口督办。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新格局。
    3、建立联办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主要矛盾,突出督办重点,筛选出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有关部门和问题现场,对重点建议进行现场督办,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牵扯部门多的建议,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安排专人跟踪办理进度,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全市各级组织的不懈努力下,有效解决问题比率不断提高,深受群众好评,代表的满意度不断攀升,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面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总结经验,再鼓干劲,再添措施,不断砥砺奋进,努力把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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