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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四提高” 监督显活力——-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9-05-29 新闻来源:

傅乃璋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工作创新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以《监督法》为准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通过“四进四提高”,不断激发和彰显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活力,确保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与时俱进,精选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选题是人大监督的首要环节,决定着调研的方向、关系到监督的质量。岐山县人大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紧扣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选题,找准工作定位,明确监督方向,先后对全县追赶超越发展、幸福岐山建设、金融支持地方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全域旅游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全县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人大监督与县委决策同向、与发展大局同步。聚焦民生热点。坚持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统筹谋划选题,确定监督重点,先后对学前教育、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扶贫移民搬迁、农村“六美”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法院执行等工作开展监督,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人大监督与群众意愿同心。保障法律实施。注重从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情况选题,先后把《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入监督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岐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循序渐进,深入调研,提高监督的精准性。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人大监督的基础环节。岐山县人大常委会把听取民情、反映民意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入的了解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制定调研方案。在每次调研开始前,及时制定务实高效、科学合理的调研方案,成立由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工委委员及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调研队伍,明确调研的日程安排、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及方法步骤,确保调研中有的放矢,减少视察调研的盲目性。组织开展培训。调研前先组织全体调研组成员对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印发相关资料,使调研组成员熟悉调研议题有关情况,提高了调研质量。在《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调研前,邀请法律专家就《义务教育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围绕义务教育相关政策知识开展培训;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调研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调研组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政策的掌握,为调研做好充分准备。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延伸调研点面,组织调研组成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听取弱势群体的意见和开展公众调查,将群众普遍关心问题梳理汇总,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调研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2个调研组,利用一周时间,先后深入市场监管部门、乡镇及食药监所、学校超市、酒店、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等27个点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学前教育调研中,县人大调研组深入县教育体育局等12个部门及24所公办、民办、企办幼儿园,实地查看了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办园环境,与幼儿园负责人及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审议监督奠定了基础。
    督促推进,边查边改,提高监督的主动性。认真开展审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环节。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督促其边查边改,改进审议方式,不断提升审议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边调研边督促整改,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把握时机、不等不靠,推进具体问题的及时高效解决。在《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调研时,现场对发现的用电线路老化、安全标识不明显、安全生产记录不规范等10余项具体问题予以指出和反馈;县政府迅速召开问题整改交办会,对标问题列出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销号。撰写调查报告。视察调研深不深、问题找得准不准、监督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反映在调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上。在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调研掌握的信息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综合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审定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本届先后撰写高质量调查报告30余篇,其中3篇被县委批转,10余篇获省市县优秀调研成果。强化专题审议。每次常委会在审议前,提前把议题相关材料印发给组成人员,使其充分了解议题内容、熟悉审议事项,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审议时,合理安排审议时间,确定重点发言人带头进行审议发言,引导与会人员多提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并把审议报告与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和会议票决等相结合,使审议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提高审议质量。同时,邀请镇人大主席、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及公民代表旁听会议,增强会议审议的公开性、民主性。
    持续跟进,跟踪督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审议意见督办落实是人大监督的关键环节,关乎监督工作的效果。岐山县人大常委会把审议意见督办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最佳着力点,不断完善督办机制,强化审议意见督办落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转送审议意见。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相关工委及时将与会人员审议发言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连同满意度测评结果,经主任会议或常委会领导审阅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转送“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落实。督办意见落实。持续关注审议意见落实,相关委室主动加强与办理部门沟通联系,跟进督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对重点问题、重要事项面对面通报沟通,通过现场督导、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形式,督促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快办理进度,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落实。审议意见再审。为了使审议意见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岐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审机制,突出对重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不断延伸监督链条,把监督工作引向深入。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就上年度脱贫攻坚、全域旅游等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并在常委会上进行再审议,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确保审议意见落地有声,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
 


(作者系岐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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