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就《条例》有关背景、内容、意义及落实举措进行了宣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曹海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同兴主持会议。
曹海芹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紧迫需要,是保障社会安全的现实要求,是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好《条例》的精神实质,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监督管理工作。
曹海芹强调,时至年末岁首,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即将来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条例》的配套措施,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要依照《条例》授权,及时确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管理办法,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市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葛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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