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陕西人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人大机构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 机关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网上信访 县区人大 人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履职风采 >> 正文
匠心智造兴企业 履职尽责为人民——记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李海龙
发布时间: 2018-11-20 新闻来源:

王晓明      

    作为宝鸡市第十五届、岐山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陕西通运专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龙,他始终保持着艰苦创业的干劲,涌动着追求卓越的激情,闪耀着勇于创新的品质,时刻不忘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民履职就是人大代表的初心”。

恪尽职责,牢记代表使命

    作为一名来自企业界的市、县人大代表,李海龙牢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与使命,时刻注重自己的代表身份,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持走访联系群众,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宣传国家政策,深入调查研究,站在全局发展的高度,积极建言献策,尽心尽力履行代表职责。在每年的市人代会上,他都按时按要求出席会议,认真参加人代会的各次会议、分组讨论、分团审议等活动,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积极发言,多次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表现出了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在年初召开的宝鸡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提出的《关于打造沿渭汽车产业带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优化了渭河沿线汽车产业布局,拉长了汽车产业链条,助推了全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履职代言的重要作用。

创新实干,服务经济发展

   “企业最大的价值在于贡献,人生最大的价值在于奉献”,这是李海龙的价值观,也是他和他带领的团队一直在履行的社会责任。子承父业的李海龙从事汽车产业多年,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科技兴企理念,培育、发扬和践行工匠精神,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优势,力争开发更多的汽车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他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发展态势,及时捕捉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高度重视企业科研与技术创新,以新特产品研发支撑企业的强势发展,带领广大企业职工走科技创新之路,相继组织研发了沙漠运输车、电动环卫车、立体车库等新产品,将产品研发优势转换成市场优势,带动了企业的强劲发展。他秉承“人才价值决定企业价值”的工作理念,鼓励企业员工更新知识,创新思维,拓宽眼界,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与省内外多所高校建立校地合作关系,努力为员工创造外出学习提高的机会,全面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做到了用真心服务人才、用真情凝聚人才、用真诚打动人才。在他的带领下,企业先后自主研发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油田特种车、环卫车、专用车、汽车零部件等六大类17系列产品,完成大型运输平台全自动控制系统、野战3D打印车、应急救援修理车等项目成果,申请专利43项,企业的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企业效益逐年攀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陕西通运专用汽车集团公司先后获得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全市非公企业党员人才创新项目成果一等奖、党员人才科技创新成果奖等多项奖项。

扶贫济困,真情回报社会

    在努力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李海龙带领通运集团全体员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爱心帮困、脱贫攻坚、万企帮万村、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公益活动,慷慨解囊,真情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回报社会。他结合企业实际,通过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方式,主动助力脱贫攻坚,先后为帮扶的安乐村、焦六村、南官庄村捐赠垃圾清运车2台、垃圾箱4台,为贫困户捐款2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07个;他心系家乡发展,拿出 30万元修建郑西村小学,为郑西村修筑水泥道路 500米;他关注弱势群体生活,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福利院捐赠资金13.65万元,为考入大学的企业困难职工子女资助助学金6.9万元等事例数不胜数,在宝鸡市首届优秀(杰出)青年公益爱心大使评选活动中,李海龙被授予“宝鸡市优秀青年公益爱心大使”称号。

    人大代表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激发了李海龙履职为民的信念,给予了李海龙接触群众的机会,为李海龙提供了回馈社会的平台,也让李海龙和基层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作者系岐山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干部)

 

 

 

 

 

 

 

 

 

上一篇: 创办企业促发展 代表人民见真情——记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周秦伟 下一篇: 榜样凝聚力量 信念鼓舞前行——凤翔县人大举办县人大代表履职先锋事迹报告会工作纪实

赵永怀带队调研我市规范性文...
凝心聚力谋发展 实干担当谱新...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刘其智在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
王勇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议时...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党性修养
学深悟透强本领 实干笃行显担当
《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陕ICP备2021009238号-1